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撿到包包送交服務中心,失主卻稱少1500元!男子挨告最終獲判…

社會事件
chiikawa537
chiikawa537版主
2小時前
撿到包包送交服務中心,失主卻稱少1500元!男子挨告最終獲判無罪 新竹市一名劉姓男子2024年8月間前往購物中心時,在4樓座位區發現一個遺失包包,隨後將包包帶到1樓服務中心附近放置,並通知服務人員協助處理。沒想到失主取回包包後,發現裡面的1500元現金不見,劉男因此被依竊盜罪起訴。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,現有證據無法證明現金是劉男拿走,最終判他無罪,全案仍可上訴。 判決指出,失主魏女當時將包包遺留在商場4樓座位區,發現不見後曾返回尋找並報警,之後才接獲工作人員通知包包已被找到。警方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後,確認劉男曾接觸並將包包帶往1樓,檢方因而認為他涉嫌取走包內1500元現金,再將包包交由服務中心處理,因此依法起訴。 面對指控,劉男否認拿走現金,強調監視器根本沒有拍到他取錢,包包在他發現以前就已遺失一段時間,不能只因為自己曾經碰過包包,就要為裡面短少的現金負責,更無奈表示「以後誰還願意做好事」。 法院檢視相關影像後認為,包包從失主離開座位區到劉男發現前,中間仍有一段空檔,無法確認期間是否曾遭其他人翻動,因此不能僅憑劉男曾拿過包包,就認定短少的現金是他取走。 此外,監視器僅能證明劉男曾拿取包包並帶往服務中心附近,沒有拍到他拿走現金的畫面。法院綜合相關證據後,認為檢方舉證仍不足以證明劉男涉有竊盜行為,最終判決無罪,全案仍可上訴。 圖:示意圖非當事畫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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